中国公民前往香港

2025-03-01 06:37

一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(含返回内地),可凭有效护照、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、船、车票,在港停留7天,无需办理进入许可。

赴港停留超过7天,或因工作、就读、居留等事由赴港,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。

二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,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。

三、进入许可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,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。采用何种方式,由申请人自定。

四、驻外使领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

(一)办理流程

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驻巴拿马使馆提交申请,按要求缴费并取证。

(二)材料要求

1、护照: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、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;

2、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香港签证申请表》;

3、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;

4、申请人的巴拿马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;

5、其他材料: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(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online-services/index.html#visasentrypermits)要求。

(三)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

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:

普通件:4个工作日,10美元。

加急件:2-3个工作日,每件加收25-37美元不等。